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庇護工場身心障礙者職業災害補償費用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庇護工場或受託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一、不符申請規定,經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
二、提供不實或失效文件。
三、未依法為職業災害勞工辦理參加勞工保險。
四、違反保護勞工法令,情節重大。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