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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庇護工場身心障礙者職業災害補償費用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辦法之補助對象如下:一、依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許可設立之庇護工場。
二、依本法第三十五條第四項規定,接受政府委託辦理庇護性就業服務之機構、團體或學校(以下簡稱受託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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