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庇護工場身心障礙者職業災害補償費用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來源如下:一、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
二、直轄市、縣(市)政府編列預算。
三、其他收入。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務狀況予以補助。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