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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未加入勞工保險之勞工,於本法施行後遭遇職業災害,符合前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補助。
請領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補助,合計以三年為限。
第一項補助之條件、標準、申請程序及核發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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