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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走行慣性力係指吊籠水平方向之作用力,應依下式計算:Fh=0.05(Wd2+W)g,式中之Fh、Wd2、W及g分別表示下列之值:Fh:走行慣性力(牛頓)。
Wd2:走行部分之自重(公斤)。
W:積載荷重(公斤)。
g:重力加速度(公尺/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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