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條雇主使工作者從事教導相關作業前,應確認下列事項,如發現有異常時,應即改善並採取必要措施:一、外部電纜線之被覆或外套管有無損傷。二、操作機之動作有無異常。三、控制裝置及緊急停止裝置之機能是否正常。四、空氣或油有無由配管漏洩。前項第一款之確認作業應於停止運轉後實施;第二款及第三款之確認作業應於可動範圍外側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