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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繼續加保者得請領同一職業傷病及其引起疾病之職業災害傷病給付或醫療給付。
繼續加保者依前項規定請領職業災害傷病給付或醫療給付期間內,因同一職業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致失能或死亡者,仍得請領其得請求而未請求之職業災害失能給付或死亡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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