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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會財務處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會計簿籍包括:一、日記簿。
二、總分類帳。
三、明細分類帳。
四、財產登記簿。
五、其他簿籍。
年度決算收入金額(含補助費、行政事務費等)在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者,得僅置日記簿乙種,其有財產之購置或處分者,另置財產登記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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