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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領隊人員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領隊人員應依僱用之旅行業所安排之旅遊行程及內容執業,非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領隊人員之事由,不得擅自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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