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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溫泉區管理計畫審核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之溫泉區管理計畫,係指為有效利用溫泉資源,在兼顧溫泉之永續經營、促進觀光及輔助復健養生事業發展目的下,於溫泉露頭、溫泉孔及其周邊地區,就溫泉資源與土地利用及管理所擬訂之計畫。
前項計畫年期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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