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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飛航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航空器於飛航中或於機場活動區內作業,均應遵守一般規則之規定。
於飛航時,另應遵守目視飛航規則或儀器飛航規則。
航空器得在目視天氣情況下選作儀器飛航,如航管單位認為需要,亦得要求航空器在目視天氣情況下作儀器飛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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