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本規則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一、機械化一貫作業專用碼頭:指船舶與後線倉棧(含堆貨場)間之貨物裝卸作業,均由自動化機械設備操作完成,全程貨物不落地之專用碼頭。二、棧埠作業機構:指經營貨物裝卸、倉儲或服務旅客之公民營事業機構。三、委託人:指委託棧埠作業機構作業之船舶所有人、運送人、貨物託運人或受貨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