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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港務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長期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因故無法辨識者,申請人應主動提出換發申請,並同時繳回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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