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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國籍證書核發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中華民國船舶應由船舶所有人向航政機關為所有權之登記,並申請核發船舶國籍證書。
前項船舶國籍證書格式,如附件一。
船舶國籍證書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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