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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國籍證書核發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航政機關依前二條規定補發或換發臨時船舶國籍證書時,不得變更原有證書之有效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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