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海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97條

碰撞之各船舶有共同過失時,各依其過失程度之比例負其責任,不能判定其過失之輕重時,各方平均負其責任。
有過失之各船舶,對於因死亡或傷害所生之損害,應負連帶責任。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