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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氣墊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38條

船身應作適當之水密隔艙或裝設浮力材料,使氣墊船在左列受損浸水之範圍下,仍能漂浮於水面:一、縱向受損範圍達墊裙展開時設計船長十分之一。
二、橫向受損範圍達墊裙展開時設計船寬五分之一。
三、垂向受損範圍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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