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條中華郵政公司應按季公布下列重要財務業務資訊:一、資產負債表。二、損益表。三、管理資訊。(一)轉投資事業概況。(二)投資損失準備提列政策。(三)特殊記載事項。四、獲利能力。(一)資產報酬率。(二)淨值報酬率。(三)純益率。五、流動性:資產負債之到期分析。六、市場風險敏感性。(一)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二)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