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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130條

託運貨物逾交付期間一個月仍未交付者,該運送物視同喪失,託運人得請求損害賠償。
但因不可歸責於貨運業者之事由致未能交付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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