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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鐵路機車車輛檢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規則所稱鐵路機車車輛,指營運用之各式客貨車輛。
本規則所稱鐵路機構,包括國營鐵路機構、地方營鐵路機構、民營鐵路機構及經核准經營所營事業以外客貨運輸之專用鐵路機構。
營運時速未達二百公里機車車輛之檢修,適用第二章之規定;營運時速達二百公里以上機車車輛之檢修,適用第三章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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