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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鐵路行車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106條

施行牌券通信式之每一閉塞區間,應備置路牌一具;閉塞區間兩端站,並應設置電話機,通券及通券箱;非使用該區間之路牌,不能開啟。
鄰接區之路牌式樣及通券顏色應各不相同。
通券應記載該閉塞區間兩端站站名、填發年、月、日及使用列車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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