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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鐵路行車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101條

施行電氣路牌閉塞式閉塞區間之兩端站,應設置具有下列作用之電氣路牌閉塞器,並裝有電鈴及電話機:一、非經閉塞區間兩端站之合作,無法取出路牌。
二、閉塞區間兩端站,僅能取出路牌一具。
三、非俟已取出之路牌納入兩端站任何一電氣路牌閉塞器後,無法取出另一路牌。
四、鄰接閉塞區間之路牌,無法納入。
每一閉塞區間應有專用式樣之路牌一組,鄰接該區間之路牌應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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