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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監督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47條

定期檢查每年一次,其檢查事項如下:一、組織狀況。
二、營運狀況。
三、財務狀況。
四、工程狀況。
五、行車安全管理狀況。
六、機車、車輛檢修狀況。
七、路線修建養護狀況。
八、其他有關事項。
前項定期檢查事項,交通部認有必要時,得不定期實施臨時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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