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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驗船師執業證書核發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航政機關依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撤銷或廢止驗船師之執業證書時,應限期命其繳回原領執業證書,驗船師不得拒絕,逾期由航政機關逕行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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