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空難海難及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依本辦法公開之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如下:一、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點之路線編號或路名、肇事時段、肇事地點里程、主要肇事型態。
二、鐵路及大眾捷運沿線易肇事路段或平交道(路線別、里程數或地方道路名稱、地方俗名)及其潛在危險災害情形之描述。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