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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處管理課職掌如左:一、遊憩區之經營及管理事項。
二、遊憩事業之推動及督導事項。
三、觀光資源與特定生態、地質、景觀及水域資源之保育事項。
四、觀光、遊憩、住宿及公共設施之管理、輔導事項。
五、風景區管理業務及管理站之聯繫、協調事項。
六、駐衛警察隊及清潔隊之聯繫、協調事項。
七、環境整潔、美化及秩序之維護、改善事項。
八、違反各項法規事件之處理事項。
九、其他有關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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