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綜合企劃課掌理事項如下:一、各種會報彙辦及處務簡報製作事項。二、施政計畫、工作考成、行政革新、為民服務及民眾陳情事項。三、印信典守、文書流程管理、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及文書保密事項。四、財產管理、保險及變賣事項。五、辦公室維護、公安、消防及使用管理事項。六、動員準備業務配合事項。七、財產物品、事務用品採購事項。八、員工薪資及各項獎金核發、處理事項。九、員工所得稅預繳申報事項。十、其他不屬於各課、所、室之掌理事項。十一、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