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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1070123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各訓練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執行各項道路交通安全之教育、宣導及講習。
二、執行各項專業技術之訓練、檢定及證照核發。
三、檢定相關車輛、機具、儀器及設備之管理。
四、執行汽車新技術之研發、訓練及宣導。
五、其他有關訓練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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