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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局設秘書室,掌理稽核、會議、法律事務、機密文件、研究發展、管理革新、年度施政及工作計畫之彙編、管制考核、各項重要業務檢查、建議、業務報導、典禮、諮詢、新聞行政、國會聯絡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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