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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本局各單位在不影響本身業務之原則下,得承辦公私機構委請代辦與鐵路行車安全及營運有關建築、土木、機械、電氣、鐵路車輛、電子資料處理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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