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棧埠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掌理下列事項:一、倉位準備分配及船舶停靠碼頭聯絡等事項。二、貨物裝卸相關事項。三、機工具管理維修業務之督導、工程材料採購招(發)標及施工預算、決算、審核、竣驗等事項。四、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五、其他有關棧埠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