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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附屬氣象測報機構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三等附屬氣象測報機構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綜理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技士二人至四人,職務列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其中一人,職務得列薦任第六職等;技佐一人至三人,職務列委任第三職等至第四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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