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中小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主管機關為促進中小企業經營之合理化,應以左列事項為輔導重點:一、研究發展及新產品之開發。
二、設備之更新及生產技術之改良。
三、經營管理方法之改進。
四、市場之開拓及資訊之獲得。
五、行業之轉換與調整。
六、經營要素及技術之取得。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