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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申請及審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電業應預估次一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之金額,於每年三月底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申報書表如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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