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與電業爭議調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調解程序於中央主管機關所在地行之,以不公開為原則;必要時,得於其他適當處所行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