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天然氣事業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45條

進口天然氣之氣源不足或價格大幅波動,有影響國內天然氣穩定供應或國家安全之虞時,中央主管機關得實施天然氣供應及價格管制。
前項管制之實施要件、時機、程序、適用對象、範圍、實施內容及方式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