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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1000801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事業執行分離會計,以其產生之會計紀錄及相關營運資料為基礎,並應依本準則規定建立會計制度。
前項所稱相關營運資料包括下列各項:一、主要供氣設備之數量、容量、使用量及配置。
二、其他天然氣設備之數量、容量、使用量及配置。
三、各種業務之業務量。
四、其他與營運相關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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