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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用天然氣事業用戶管線設備裝置計費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準則用詞定義如下:一、表內管:自建物計量表出口處至管線末端開關間之輸氣管線。
二、表外管:自本支管分接點至建物計量表入口處間之輸氣管線。
三、本支管:為輸送天然氣而敷設於道路、橋樑、河川、共同管道、涵洞、堤防、公園或其他土地之輸氣管線。
四、年度利潤率:事業年度利潤占年度收入之比率,以下列算式計算之:年度利潤率=年度稅後淨利/收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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