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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部所屬鹽務員工退休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本辦法第五條所稱心神喪失,係指神經受損傷及精神失常而不能治療者而言,所稱身體殘廢,係指具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而言。
一、毀敗視能者。
二、毀敗聽能者。
三、毀敗語能者。
四、毀敗一肢及以上機能者。
五、毀敗其他重要機能者。
前項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應繳驗公務員保險醫院之診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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