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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溫泉資料申報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就溫泉資料申報表記載內容派員實地抽查,並製作溫泉資料申報表抽查報告(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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