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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建築物設置透水保水或滯洪設施適用範圍及容量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本標準有關透水、保水或滯洪設施最小滯洪量計算表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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