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下水管制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適用之地下水管制區(以下簡稱管制區)由中央主管機關考量地層下陷、地下水位變化、地質條件及其他相關因素,區分為第一級及第二級管制區劃定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變更時,亦同。
前項管制區之劃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每五年或依實際狀況檢討變更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