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用水計畫審查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用水計畫經核定後,申請修正用水計畫者,以新申請案件收費;申請廢止、撤銷及核減用水量者,免收費用。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