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補償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補償金額=公告土地現值×土地面積×土地受限補償金係數。前項公告土地現值為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受限補償行政契約(以下簡稱行政契約)締結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第一項土地面積為土地登記簿記載之面積,且以位於水質水量保護區範圍內面積計之。第一項土地受限補償金係數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