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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之技術文件,應包含商品之描述及試驗報告。
由模組化零組件組裝之商品,經依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准予組裝完成品免經試驗者,其技術文件應包含該等模組化零組件之識別及符合本法檢驗規定之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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