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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品特約檢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特約檢驗應由申請人檢具訂貨文件向檢驗機關(構)申請,經檢驗機關(構)審核後通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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