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申請憑證,申請人應以電子或紙本方式向憑證中心提出申請,並檢附下列文件:一、憑證申請書。二、公司登記、商業登記、工廠登記、其他相當之設立登記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三、發電設備之相關證明文件。四、其他經憑證中心指定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