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企業申請本辦法之受損認定應備文件如下:一、勞工保險主管機關所出具申請企業申請日前最近十二個月之投保人數資料。二、稅捐主管機關所出具申請企業申請日前最近二十四個月之營業額資料。三、製造業如符合免辦工廠登記者,另檢附免辦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四、其他有助證明企業受損之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