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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查閱特定商業登記文件,每件規費新臺幣三百元。
查閱時間超過二小時者,每增加一小時,加收新臺幣一百元;不足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
申請複製特定商業登記文件者,每份新臺幣十元。
前項情形,如申請提供郵寄服務者,應另繳納規費新臺幣四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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