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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在大陸地區從事商業行為許可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在大陸地區從事經公告應經許可之商業行為者,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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